我不是很明白你这个问题的意思,你的说风险是什么样的风险!我从以下三个方面和你聊下深圳村委统建楼:
村委统建楼的用地性质,一定都是四类居住用地(即原村农村居民住宅用地),这些居住地里有一些可能还是非农指标。(村里建的商住楼除外,即村里本来建的写字楼或商业,这些地块就不一定是四类了)
基本上有甲方为村委或者有村委盖章的房子,在新房销售的时候都是一式三份(开发商、业主、村委)各执一份。二手交易的时候,原业主要带齐资料到开发商或才村委处,做核销之后再给新主业出具全部的整套合同资料(房款收据不会重新开),且每一手交易,村委或者指定过户的管理处,都会有留档或备案记录,所有一房多卖不基本上不存在的!
要真的碰到一房多卖这种情况,请多在自身找原因!这并不是房子不安全,而自己操作失误!
经常听到人问,村委房以后拆迁了,被征收了,会不会有赔偿?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是就会直接会被收回去了?
1、在政策上拆迁和征收这个是有得赔的,主要你在买这个房子的时候,合同里怎么约定,合同里有就肯定会有!
2、70年到期后,房子会不会被收回去?
按《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PS:我猜你想知道:关于深圳小产权的前世今生,全是你最想知道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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