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的土地属于谁的,集体房产土地是集体所有吗?
土地归集体所有。在这类土地上建造房屋,不用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法律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外来者如果购买了这类房屋,并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而是居住使用权。2集体房产证怎么过户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集体房产证是不能进行过户的。一般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如果想要集体房产证上的住户进行变更,需要购房时与单位签订的买卖协议书和单位开具的房产证明、携带本人及复印件一份(证明原来是集体房产证用户。现在单位同意办理个人房产证)。
房地产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但这并不代表法律意义上的房产交易。集体房产进行交易的风险很大,即使签订再完善的合同也不能保证(因违反法律规定不受保护),因为房地产法37条款明确规定这类房不准交易。3集体房产证拆房的赔偿集体房产证拆房的赔偿,得看具体情况,因为小产权房相关的不是很全,再加上各种杂七杂八原因的影响,所以赔偿时的金额也有多有少,没有办法像城市房屋那样进行估价,法律也没有制定统一的赔偿标准。在农村,很多集体房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拆除后是可以不予补偿的。集体房产证,往往是没有个人产权,也可以理解为小产权。
如果,赔偿的也是对集体产权中原业主的名字进行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房屋的所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房屋所人的损失,以被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单位安置住房,房屋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加以确定。我们都知道集体房产证和宅基地证的,却是不知道农村的宅基地证和集体房产证在市场交易中,是否有一定的法律效应的。
尤其是农村房产私下买卖宅基地的现象也常见的,那么,集体房产证和宅基地证有什么区别?是否有效?集体房产证和宅基地证有什么区别?集体土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售,使用权人只能是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相对而言,宅基地的使用有更为严格的要求:一户一宅、年满18周岁、没有住宅等等。宅基地证,即“集体土地使用证”,但集体土地使用证具有更为广泛的定义,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还包括其他集体或集体内部成员所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如:村办学校、室、村办企业等等。宅基地允许建房,但建房之前还需要提出申请,经批准以后,才能凭宅基地证和准建证去申请办理房产证。而集体房产证是不允许办理房产证的。集体房产证和宅基地证是否有效?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三种类型。虽然对涉及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做了一些规定,但实践中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乃至按照制定的章程、规约成为调整纠纷的主要依据,原则上禁止集体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用于非农业建设,转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作为村民建房用地,其可直接用于非农业建设,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法律未作禁止性规定,但在具体如何转让方面,《土地管理法》只是从管理的角度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批准或者不予批准,仅是规范建房行为而非买卖行为。导致各地在实践中出现了不统一的情形。对于农村房屋买卖,一些地区也规定了农村房屋须在特定主体间转让。
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的,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给前款规定以外的受让人的,应当在依法办理集体土地的征用手续后,方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转让手续。以上就是关于集体房产证和宅基地证有什么区别,以及是否有效的介绍,宅基地建房是农民在分配的土地上根据规划建造的合法房屋。集体产权一般的是乡镇在乡镇内土地造的房子,严格地说来没有产权。现在很多的农村是有机体房屋的,集体房屋的房产证是很多的朋友们比较关心的。集体房屋如果要办理过户的话,要注意一下具体的手续办理方法和流程,根据当地来进行办理。那么购买集体房产证的房子要注意哪些问题?过户手续怎么办?购买集体房产证的房子要注意哪些问题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