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统建楼出售楼盘|茶山新楼盘|景泰华府|国庆优惠3780/平起
东莞统建楼,茶山新楼盘,东莞统建楼出售楼盘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律师解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村住宅即所谓的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并禁止向城市居民出售,但并没有禁止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买卖,根据私法原理,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本集体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进行买卖,因此,只要同一集体成员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般认定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本集体与他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无效案例索引江西省赣州市中级民事书(2013)赣中民一终字第264号案情简介:钟某系崇义县城XX镇XX村XX角村民小组(现更改为崇义县XX镇XX新村)村民。
茶山统建楼景泰华府国庆优惠3780/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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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盘时间:2023年3月15日。
楼盘名称:景泰华府。
楼盘位置:东莞茶山镇茶山中学周边。
楼盘简介:东城后花园茶山4栋10层高电梯房,总658户统建楼,在售的只有2栋,3梯9户,东莞城市副中心景泰华府,本小区是茶山大规模,环境好的花园小区统建楼,小区自带大型停车场️,天燃气入户,户户带双阳台。
小区物业:1.8元/平/月。
小区水费:4.2元/方。
小区电费:0.98元/度。
在售户型:
两房两厅两卫:98平。
三房两厅两卫:97-116平。
四房两厅两卫:146平。
在售价格:3980/平起。
【国庆节优惠特价3780/平先到先得】
付款方式:首付3成,开发商无条件分期10年,利息2.87厘。
交房标准:毛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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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某为崇义县XX乡XX村XX组村民。2010年2月14日,与双方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将坐落在崇义县XX镇XX新村XX号小公路边新建的砖混结构第三层房屋及柴棚间卖给,因该《协议》约定由负责办理国有土地所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因未取得二证所以未把购房余款付清给。所购房经装修整理后已居住至今。后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裁判要旨:(法院)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原、之间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的买卖标的物不仅是房屋,其中还包括相应的集体土地宅基地的使用权。原、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应认定为无效协议。(法院)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农村特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居民。上诉人殷某的户籍虽属农村户口,但其是崇义县XX乡XX村XX组的村民,并非崇义县XX镇XX新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不具有使用XX镇XX新村宅基地的资格,而双方所签房屋买卖协议是一种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行为也未取得XX镇XX新村的同意,故上诉人殷某与被上诉人钟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同类案例:江西省赣州市中级民事书(2014)赣中民一终字第254号;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民事书(2014)西桃民初字第1018号。集体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无效案例索引江西省南昌市中级民事书(2015)洪民三终字第91号案情简介:2002年。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工委、管委会决定对下罗村XX自然村实施。汪某的自建农房属于范围。2002年1月16日,下罗村委会与汪某签订一份《下罗XX自然村农房补偿协议》,该《协议》对补偿事宜进行了约定。2003年9月底,汪某获得下罗村委会安置房一套,即下罗新村X区XX号。2005年7月1日,汪某(作为甲方)与黄某(作为乙方,为城镇居民)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由乙方认购甲方所有的位于下罗新村X区XX号安置房一套。后诉至法院要求返还上述小产权房。裁判要旨:(法院)农村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本案诉争的安置房附着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根据《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的通知》关于“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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