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东莞)统建楼(小产权房)遇拆迁有赔偿吗?怎么赔偿?
深圳统建楼/东莞统建楼/小产权房/拆迁/赔偿
深圳统建楼/东莞统建楼/小产权房/拆迁/赔偿
在深圳或东莞遇到拆迁,到底是怎么赔偿的?都能赔偿吗?深圳的拆迁房获得物业补偿的项目主要分3种: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旧改)、土地整备、棚户区改造。小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对于小产权房的补偿,首先要确定的是补偿对象,因为小产权房在法律上的特殊属性,其中很容易涉及非法买卖。所以在确定补偿时,不仅要考虑法律规定,还需考虑房屋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确定征收补偿的权利人。深圳已经有村委统建楼拆迁补偿实例,村委统建楼拆迁标准依据《深圳市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格>为指导,影响拆迁价格主要因素是地段,越靠近市中心的村委统建楼,在拆迁补偿时费用就会越高。拆迁补偿有现金、房屋等选择,人们更加愿意补偿房屋。具体在房屋拆迁时,拆迁方会给出具体补偿方案,拆迁户到时候可以看看补偿是否合理,补偿不合理可拒绝拆迁。

小产权房是由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按照严格的法律来讲,小产权是没有产权的,因为这类房子是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也不可能在房管局备案。所以购房者是拿不到合法合规,有效的房产证。旧住宅区,按建筑面积1:1.2的比例或按套内建筑面积1:1的比例回迁商品房或商务公寓。统建楼是由政府或经批准的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统一建设、统一价格、统一定向出售的,既具有商品房性质又具有政策性住房性质的住房。一般按建筑面积1:1的比例回迁商品房或办公楼。私宅赔偿比例:一般按建筑面积1:1置换住宅商品房;具体比例由业主和开发商协商确定。私宅赔偿比例:一般按建筑面积1:1置换住宅商品房;具体比例由业主和开发商协商确定。旧屋村物业置换比例:按一般按照建筑面积1:1.5置换住宅商品房,具体比例由业主和开发商协商确定。除临时性建筑外,永久建筑都可以通过城市更新赔偿红本商品房;赔偿不区分是否有房产证,但是旧屋村赔偿比例会抬高;一般也不区分业主是否外来,有些会区分层数赔偿不同的比例;根据前期测绘查丈或房产证明材料所载建筑面积,按照1:1-1:1.3的比例赔偿商品房/公寓。

1,这几类房子没有证件也要赔偿,农民家中从祖上流传下来的房屋,尤其是从20世纪50年代到60年带这段时间流传下来的房屋,由于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即便是没有任何证件也算是合法的,可以获得全额补偿。新房新规矩,老房老规矩。简单来说,只要房子建造时是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的,都可以获得赔付。代代相传的祖屋,只要认定成功即可获得赔付。因城市发展需要规划拆迁的房子,这种情况多见于城市周边。
2,新增拆迁过渡费,农民在拆迁时可以获得最低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租赁费、每户2万元)等。
3,拆件补偿的两种方式,补偿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金钱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的农民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农民朋友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种!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该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由于小产权房在拆迁时有巨大的拆迁利益,绝大多数的原房主在拆迁时都会反悔,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一旦被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购房人获得的拆迁利益则会大打折扣。但是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有效,本集体与非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无效。因为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只要同一集体成员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般认定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在制定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过程中,不同类型的项目所考虑的因素不同,导致最后搬迁补偿的结果也会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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